率先垂范、勇于创新,平凡中求成效
社科部施节敏同志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09-10|文:
施节敏,是我校一名从事法律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25年的老教师。工作中,奉行“诚信做人、踏实做事”的信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不断创新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方式,在平凡的岗位中,努力实现“教书育人”的职业追求和价值目标。教学受到学生的好评和专家的肯定。近几年曾获2012年应届毕业生“我最尊敬的教师”、2011年北京教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10年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等光荣称号。
1.注重师德和教师的率先垂范作用。她工作中严以律己,努力向学生展示一名高校教师应有的敬业精神和人格魅力,向学生传达一名高校教师自我追求高尚人生境界、人格品行的理念,传达本人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客观、真实、负责、平等、公正地开展教学活动,努力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向学生展现教师与课堂传授内容一致的做人做事态度。以自身的追求和行为践行课程内容,展现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履行好教师的职责,发挥课堂传授知识和育人的作用。(1)精心备课,不断丰富课堂内容,努力增强课堂授课的吸引力。将每一次课都作为新课,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将授课内容与学生身边典型、生动的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不断丰富课堂内容,力求贴近学生实际,增强课堂的吸引力。(2)注意挖掘学生的潜力,发挥学生的特长,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展示才智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3)课堂和学习辅导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学生课堂发言,调动他们表达自己不同观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开放性思维和辩证思维的能力。(4)注重对学生学习的综合考察,尤其是对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过程的考察。一方面让学生充分认识努力学习、认真学习、积极追求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学生态度和过程的考察,帮助学生体验“付出”的成就感、快乐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重树自信。(5)积极尝试和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实践教学,收到比较好的成效。与北京市监狱达成共建协议,创建我校和北京市第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形成了以道德、法制、廉政教育为特色的实践教学基地,这个基地在学校申报2010年北京市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答辩中,获得专家肯定, 排小组第2名。基地在我校思想政治课程实践教学和本科教学评估、党建评估及党风廉政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施节敏老师获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与我校刘统霞和王洪岐老师共同指导的学生和社会实践团队还获得了下列成绩:2010年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二等奖;2010年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和优秀团队;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10年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二等奖;2011年 “青春使命·文化传承”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获学校青春榜样奖。
3.关爱学生,用自己所长为师生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近20年。每学期上课伊始,施节敏老师都会将本人的手机、办公室电话和邮箱告诉学生,欢迎学生随时咨询学习问题、生活问题和法律问题,为学生(包括已毕业的)及其家人、朋友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每一个寻求帮助的学生,尊重他们的个人隐私、严守他们的秘密,耐心、细致地为他们及其家人解惑化忧,提供服务。在服务中既传授了法律知识、加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也培养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4.积极开创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的渠道,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暑期社会实践中的作用,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结合我校特色专业,与经管学院、团委合作,以“长白山地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调查研究”为调研课题,组织学生申报了2010年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青春使命·文化传承”重点团队,对长白山地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进行了调查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获得了北京市级荣誉4项、学校荣誉3项。
通过参与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领略了祖国传统文化和大好河山的魅力,加深了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开拓了眼界、锻炼了能力;发扬了学生同甘共苦、团结互助、克服困难的集体主义荣辱感和团队精神;增强了学生对我校和所学专业的认同感。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在播撒青春和活力的实践中,意识到了作为当代大学生和文化传承者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在他们成长、成才中的重要性,体会到做人做事的真谛。
5. 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作为学校法律顾问,十多年来,她代理学校各种诉讼、争议50多起,审查各种文件、合同数百件,为学校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另外,她每年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上百次的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并且坚持这样的服务近二十年,为上千人次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在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她本人也因此获得了2011年北京市、北京市教工委颁发的“北京教育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