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服务咨询中心成立
信息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09-10-28|文:工会
10月22日下午2:00,校工会组织召开了北京印刷学院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第一次工作会议。校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宋海宁同志、工会常务副主席陈俊平同志及学校法律咨询中心成员施节敏、郭春雨、张书勤、宋杨参加会议。
陈俊平同志首先介绍了中国工会十五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意见》有关维护职工权益的论述及《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介绍学校法律咨询中心工作的基本设想与思路及《北京印刷学院法律咨询中心工作制度》。中心成员对工作制度、工作方式及工作注意问题作了讨论及建议,大家表示:为教职工与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是保障学校及教职工双方权益,防止激化矛盾、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工作,非常有意义,一定不辜负教职工信任,认真履职,努力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
宋书记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强调: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是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意见》一项重要措施,是工会在新形势下拓展职能、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为教职工服务体系,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工作。并对工作提出五项要求:一要做好“两个服务”,服务教职工、服务学校,依法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双方权益,推进学校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加强学习,法律咨询服务政策性强,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工会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三要注意重要问题集体研究,法律援助要适度;四要要正确引导教职工依法行使权利,从学校大局和长远利益看待问题,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五要注意保密和档案工作,保护个人隐私。宋书记最后代表学校感谢大家无偿工作的奉献和责任心,相信咨询中心各位成员能够做好工作,让中心工作为教职工满意的民心工程,为创建和谐校园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