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12-09-28|文:雒树静 编辑/王新营
9月26日下午,学校召开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副校长党繁义、王关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资产管理处处长雒树静向大家介绍了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背景、委员会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分工情况。她指出,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适应北京市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需要,是学校十二五期间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
计财处处长马杰结合北京市教委对专项建设管理的新要求,就2013年各单位专项建设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情况提出了预审意见。教学、科研、学科、信息化等专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就购置计划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党繁义副校长讲话
党繁义副校长指出,学校对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非常重视,校长办公会对原有各类领导机构进行梳理和归并,批准新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他对新成立的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上级资产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熟悉相关政策和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建立学习、交流和沟通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工作,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协调,深入基层,切实提升服务教学、科研的能力;三是对专项建设绩效考核要有奖罚制度,解决好设备使用中人员管理、维修经费等问题,推进学校设备资源共享。
王关义副校长讲话
王关义副校长强调,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开展,要注意把握以下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把事做好。全体委员肩负着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任,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首先要有对国家、对学校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管,为学校、为国家把好关。二是全体委员要学习好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要了解学校国有资产现状,把学校每年设备资产投入与资产存量相结合,既要满足教学、科研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又要避免重复购置和盲目购置的浪费现象,落实上级专项绩效考核和绩效问责制度,要珍惜现有资源,将学校资产利用好。三是会议要务实,尽量少开,但每个会议都要解决实际问题,会议要形成纪要。本次会议后,针对2013年专项购置计划存在的问题,由各部门归口负责一个个落实解决,切实组织好专项申报工作。
(审核:张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