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印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4-11-25|文:曹文露
针对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近期受到广泛关注的高校师德建设问题,11月25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了解各院系教师的思想动态情况,对《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开展学习讨论,学校组织召开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座谈会议。党委书记刘超美,纪委书记雷京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赵盛伟主持。
北印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会上,雷京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安排,她强调,中央、北京市、教工委高度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学习要联系实际,坚持"五个结合":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文件相结合,与提高法律意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与加强学校阵地建设相结合,与制定学校章程相结合,与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维护师生权益相结合。雷京要求,认真贯彻印院党发〔2014〕43号文件中相关通知,二级单位要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
赵盛伟带领各书记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重点强调了"高校教师不得有的情形"的"红七条"。
党委副书记赵盛伟主持会议,纪委书记雷京部署学习安排
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关、体育部、经济管理学院、新闻出版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书记就学院和部门教师的思想动态、岗位聘任进行了发言和交流。有的认为,学校不是真空,社会不良风气也会影响高校教师的行为;有的认为,学校中青年教师在教学当中不够注重育人,二级党委要加强这方面的引导;有的认为,抓师德建设首先要抓行为,应该制定教师行为准则,并根据"红七条"细化考核标准,便于操作。
各位书记交流发言
赵盛伟认为,各单位对师德建设高度关注并适时做了宣讲;大家对学校的师德建设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看到了师德建设与意见要求客观上存在的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师德建设的力度,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比如把‘红七条’纳入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建议把师德建设与学风建设、依法治校结合起来等。"
党委书记刘超美强调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
针对各位书记的发言和交流,刘超美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谈了几点意见。
第一,从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能。
刘超美强调,各位书记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能,在党言党、在党管党。近期《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的下达,表明四中全会召开之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章治党、依规管党开始走向从严治党、从严管干部的政治"新常态"。
刘超美提出,基层党组织要履行以下四点基本职能:要理直气壮地宣传党的政策方针;要在学校大局下,研究本部门的重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着力抓好教风、学风、党风廉政建设;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拿出足够精力去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从严管党治党必须要从严管理干部和教师,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刘超美提出,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从严抓好教育,引导干部和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敬畏党纪国法,从思想上绷紧师德底线这根弦;要从严加强监督、提醒。
第三,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管理干部,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基层干部做事的底线。
链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的"红七条"
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