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直选的最大价值:提高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时间:2010-04-08|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以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公推直选作为一种推进党内民主的实质性举措,在基层党组织试点并逐步推广,从实践运行情况来看,公推直选的最大价值在于提高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公推直选的基本含义
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公推直选”是近10年来党的建设中具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之一,也是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一种新的选举民主模式。“公推”是指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初始提名的问题,目的是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合法性基础;“直选”是指党员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是一个自由选择的问题,目的是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这种体现党员主权思想和运用社会认同系统的选举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根本要求,具有重大的开创性意义和历史性意义。
●公推直选的三个特点
结合实践过程进行理论分析,公推直选的设置有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公推”和“直选”是这种基层民主创新试验的一体两面,无论是“公推”和“直选”,都很好地体现了有效参与和投票平等的党内民主建设内在精神的要求。
第二,“公推”环节的创新提名形式以及公推大会的决定性意义加强了党员作为选举者在民主直选过程中对提名议程的控制。
第三,整个公推直选工作都是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的,这保证了党员作为选举者的充分知情。
●“公推直选”的基本制度框架和机制
一是坚持体现群众公认原则,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始提名上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就是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将初始提名权从少数人手里转移到多数人手里,使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成为党内候选人提名的主要参与力量及主要监督力量。
二是坚持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正式提名上建立审查择优机制,就是把党管干部原则体现在党组织用科学的制度、规则、程序选人上来,确保民主选举的有序运作和良性运行;改变以往单一的由组织提名正式候选人的方式,转向依据群众公认来提名正式候选人。
三是坚持体现同等机会原则,在全体党员参与竞选上建立平等参选机制,就是从制度上保证每位党员的平等发展机会,都有可能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并当选,并实行优胜劣汰,让优秀党员脱颖而出。
四是坚持体现选举人意志原则,在党组织书记产生方式上建立直接选举机制,就是党组织书记由党员直接选举或差额直接选举,使党内选举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出为广大党员充分信任、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领导班子及其书记。
五是坚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在民主选举全程运作上建立“三方监督”机制,就是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上级党委代表三方组成党内选举监督小组,全程履行民主选举过程中的监督之职,确保整个选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变封闭式选举为开放式选举。
●公推直选的最大价值:提高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记得任仲夷同志生前说过,我们党在过了市场经济大关之后,必须面对和跨越另一个更大的关口,那就是民主政治。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大部分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有很大提升,但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却并不令人乐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主体意识和权利主体意识的清醒和自觉,民主政治和民主选举必须尽快成为全党认真研修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选举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当代世界政党政治中,任何政党想要在国家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都必须善于掌握和遵循选举的规律,善于把选举箱作为自己的有效资源。我们党也不例外。我们党的先进性应该体现在比其它性质的政党更好地遵循选举规律上,体现在更善于把选举作为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平台和资源上,体现在善于把选举变成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节日上。●从更宽广视野看公推直选
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党内选举直接应对的是几个问题。
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背景。基层党内直选,尽管在法理上只是党的内部选举,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非党群众通过驻点调查、现场提问、投信任票等环节中参与进来,客观上形成了群众对社区党组织的认同,恰恰有助于、而不是削弱了党的领导。
二是形成党内自我更新机制。在党内民主多种功能中,最重要的、也是过去很少提及的功能,就是通过民主的制度建设,能够形成一种促进新陈代谢的推动力量,形成一种自我更新机制。基层直接选举制度是党内自我更新机制中的首要一环,可以为基层提供生命活力。
三是弥补体制性弱点。如何制约权力?可以权力制约权力,也可以权利制约权力。在现行体制不变的条件下,选举,就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有效方法。
四是实现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在实践中,实现党员基本权利的制度化管道不足。基层直接选举,特别是群众联名举荐和个人自荐,为真正实现党员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提供了平台。
五是为党内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经验。
●公推直选有八个方面的好处
第一,能够选出相对更优秀的干部。除党组织推荐外,候选人还允许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不至于埋没优秀人才。党组织负责人必须通过差额选举,能够从中选出相对更优秀的干部。
第二,能够唤起党员的主体意识。党员的主体意识需要渠道、平台和途径去体现和表达。通过公推直选选举党组织负责人,党员无论从其党员身份和组织成员身份,都会珍惜这样的权利,恪尽自己的职责。
第三,能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谁授予的权力,肯定会考虑向谁负责。通过竞选方式当选的党组织负责人,自然会认真对广大党员群众负责。而选举他们的党员群众,也会关注其能否兑现自己的承诺。
第四,能够凝聚各方面的群众。党组织的职责就是服务群众,通过民主的方式选出广大党员认可的干部,必然会努力改进党组织的工作,从而将群众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
●公推直选的四大实践价值
其一,这是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探路。这种探路所积累的经验可以在两个方面延伸,一是公推直选由基层组织启始,可以向更高层级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延伸;二是公推直选由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启始,可以向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方向延伸。
其二,这为基层民主区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政治保障。公推直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仅有坚实的党内基础,而且有广泛而扎实的社会认可度。
其三,培养党内干部逐步成为执政党的政治家。公推直选的过程引入了政治生活中的竞争性,这种竞争性的特点为培养我们党自己的政治家,而且是基层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政治家,为适应新的政治生活局面,逐步做好干部准备。
其四,为基层社会民主自治作出示范。党内民主将带动人民民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对基层社会的民主自治是一次示范。
●公推直选的五大成功之处
第一,这种基层民主的设置贯彻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的重要精神,极大地巩固了党的基层组织,给党组织的基本面输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力量,有力地加深了党组织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得民心,有实效。
第二,这样的设置以党员的民主权利为核心,唤醒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体意识。
第三,这种基层直选的民主设置强化了候选人和当选者的责任意识。
第四,这种基层直选的民主设置,能够有效地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水平。
第五,这种民主设置进一步在城市延伸了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治理的模式,贯通了培育城乡统一市民文化的基础,为将来以党内民主深入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准备了重要的前提和条件。
●对公推直选的五点认识
公推直选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向。推进党内民主是我们党适应社会发展,领导社会民主进步,发展内部民主的现实需要。
公推直选是改革干部制度的根本路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既有的论功制早已失去了前提,选拔制也暴露出了它的局限。
公推直选是提升执政能力的有效办法。通过自荐、举荐与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再由党外群众投信任票和党内普通党员投选举票,通过民主的方式来选择,无疑就成为了优秀分子脱颖而出的有效办法。
公推直选是赢得群众支持的现实措施。公推直选就是以群众为主体选用干部并决定选任结果的方式。因此,通过公推直选产生的领导干部无疑更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具有更好的群众基础。
公推直选是建设政治文明的特殊手段。通过公推直选,严格依照程序公开选举,过去那些见不得人的政治操作就必然大大减少甚至从根本上被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