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施节敏荣获“2006-2010年北京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11-12-14|文:郑阳 编辑/王新营
12月9日,北京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会议表彰了北京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我校社科部直属党支书记施节敏荣获“2006-2010年北京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荣誉证书
此次荣获表彰的有北京教育系统100家先进单位和200名先进个人,其中包括12家在京高校和16名高校教师。
从1986年开始,我国以实施五年规划的方式开展全民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教育。2006年至2010年,是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即“五五”普法规划。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精神,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构建普法宣传教育的高效机制,突出教育重点,分层分类指导,切实提高各层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创新完成了“五五”普法工作任务。
施节敏同志此次获得的荣誉便是我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体现。其工作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创建北京市第一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道德法制与廉政教育实践基地;第二,提出以课题研究为导向,加强对学生法制与校规校纪教育的新理念;第三,将普法宣传教育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第四,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显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这些工作有效提高了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从2011年至2015年,我国将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简称“六五”普法)。我校将在全面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六五”普法的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性,不断提升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传媒类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
(审核:张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