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中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实现大学法治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为全校师生作依法治校主题报告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4-12-10|文:曹文露
为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2月10日下午,在学校大礼堂,北印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为全校师生作依法治校主题报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纪委书记雷京主持。
报告会前,校长王永生在学校第二会议厅会见黄兴胜,并向黄兴胜赠送了由学校教师绘制的藏书票。
王永生校长向黄兴胜副司长赠送藏书票
黄兴胜作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实现大学法治》的报告。报告包括四大部分内容:四中全会开创法治中国新纪元 ;转变大学发展和治理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围绕大学法治,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大学“善治”。
北印举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党课
四中全会开创法治中国新纪元
黄兴胜在报告中指出,四中全会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要准确把握全会《决定》的主题和红线,要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工作布局,要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重大新思想新观点,要准确把握《决定》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
黄兴胜指出,《决定》对教育系统提出的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第二部分中的完善教育立法;第五部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第六部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中的“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具体来说,《决定》对培养什么样的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依法推动教育综合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改革产生新的影响,对教育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转变大学发展和治理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校能力
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重新审视高校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必须转变大学治理理念,全面提升职业学校管理者法治思维能力。
从大学治理现状看,现代大学治理的核心是法治。黄兴胜指出:“与党的十八大关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相比,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相比、与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教育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教仍然任重道远。”
对于转变大学治理理念,黄兴胜强调要强化权利观念,尊重和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强化宪法法律至上和尊重章程观念;强化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相统一的观念;强化平等观念,尊重师生主体地位;强化民主观念。
关于全面提升职业学校管理者法治思维能力,黄兴胜指出了要提升合法性思维,保障权利、制约权力思维,程序性思维,平等性思维。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为全校师生作依法治校主题报告
围绕大学法治,健全现代大学制度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改革命题。《教育规划纲要》对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
黄兴胜指出,要从十个方面来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以转变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为突破口,构建新型政校关系,改善现代大学制度外部环境。加快制定有特色的大学章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高校内部“良法”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以学术委员会建设为引领,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以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为重点,保障师生员工民主参与和监督权力。 创新理事会制度,健全社会参与体制机制。 扩大高校信息公开,健全社会各方监督机制。八、推进高校内部管理改革,扩大院系职权。推进人事管理制度等专项改革,形成一些现代大学基本制度规范。 完善校内争议解决机制和权益救济机制。
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大学“善治”
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要推进学校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制定发布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高等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黄兴胜指出,推进依法治校要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健全依法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尊重章程权威和实施的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校内部改革;构建法治化的育人环境;加强规划,加快完善依法治校推进机制。
北印纪委书记雷京主持报告会并作总结
报告结束后,雷京总结道,黄司长站在宏大的国际视角和宏观的国家政策高度、结合对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实例的深入思考和研究,为我们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也为我们如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的能力,加快制定有特色的大学章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在健全现代大学制度中的作用,实现大学法治指明了具体的可操作的路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进程,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传媒类大学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