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关于开展《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集中检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集中检查的通知》(京教工[2012]10号)的精神,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将于今年9月对党的关系隶属北京市委、归口市委教育工委管理的60所高校(含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为保证这次集中检查能切实抓深抓细,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紧密围绕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基本标准》有关要求。按照“以查促建、查建结合,加强基础、鼓励创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系统总结我校五年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经验、创新成果和存在的不足,通过整改和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集中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此次集中检查包括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专项两部分。全面自查要总结五年来学校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情况,包括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群众团体工作、特色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包括针对上次《基本标准》达标检查验收专家组意见的改进情况,以及学校对照《基本标准》进行自查的结果。
入校检查主要考察学校贯彻落实重点检查专项的情况。重点检查专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校院两级决策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落实情况、党支部建设情况、党员发展工作、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检查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全面覆盖的情况)、“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等。
(二)检查方式
全面自查由学校撰写自查报告。入校检查的主要方式为:听取学校党委汇报、分小组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
三、工作步骤
集中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详见附件1)。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3月底–4月中旬前)
1、任务分解。对《基本标准》指标体系进行分解,将检查和建设任务落实到牵头单位(详见附件2);明确重点检查专项牵头单位和任务(详见附件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党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要求,对照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进行建设。
2、学习培训。对指标牵头单位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档案整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
3、基层动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明确本单位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集中检查工作方案。
(二)自查总结阶段(2012年4月中旬–5月中旬)
1、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党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要求,开展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党支部分类定级、党员承诺制检查等相关工作。
2、总结梳理。指标牵头单位对照《基本标准》中测评要素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检查和建设任务进行自查。指标牵头单位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撰写总结报告,对近五年工作(2007-2012)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工作成绩、主要差距、特色工作及整改措施等。5月20日之前,各单位将总结报告上交组织部。
3、检查验收。学校集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汇报、查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汇总整改阶段(2012年5月中旬–6月中旬)
1、整改测评。各指标牵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五型党支部评选、创先争优满意度调查、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和党员发挥作用测评等工作。
2、材料汇总。重点检查专项牵头单位进行材料整理,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总结报告、检查材料上交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自身检查材料(详见附件4)。
3、撰写自查报告。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总结报告,报告组撰写学校自查报告,从认识、思路、措施、效果、基本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概括总结,全面反映我校近五年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突出我校特色。6月2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及特色报告,上交市委教育工委。
(四)迎接检查阶段(2012年6月中旬–9月中旬)
1、重点提升。对上级检查组进校检查的重点检查专项进行进一步总结提炼;撰写党委书记讲话稿;汇编相关文件资料;整理检查材料;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2、营造氛围。宣传学校五年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果;加强党员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基层标准》精神和集中检查的重要意义。
3、制定接待方案。根据上级检查组进校的工作日程,制定接待方案。组织安排好各项活动,明确各项活动负责人,对重点活动进行预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委成立《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五个工作组(详见附件5),加强对集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指标牵头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基本标准》和学校下发的各项材料,逐项分析总结。对重点工作要继续抓紧不放松,对特色工作要加强凝练与总结,对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本部门负责的指标达到《基本标准》要求。
(二)全员参与,重在建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检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生动的党性教育。要把迎接检查当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对照《基本标准》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材料整理既要重视,又要符合客观实际。
(三)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要把《基本标准》集中检查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召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今年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附件1:《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进度安排表
附件2:《基本标准》指标牵头单位一览表
附件3:重点检查专项牵头单位一览表
附件4:基层党组织检查材料指南
附件5:《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中共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27日
附件1:
《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进度安排表
阶段 |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动员准备阶段 |
3月19日–4月13日 |
1、成立《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评估任务进行分解。 2、对牵头部门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档案整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 |
组织部 |
3、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 ||
自查总结阶段 |
4月14日–5月25日 |
4、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学习《条例》班。 |
组织部 |
5、基层党组织开展分类定级工作、党员承诺制检查。 |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 ||
6、各单位对照《基本标准》进行自查,撰写总结报告。 |
指标牵头单位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 ||
7、组织组到牵头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检查验收。 |
组织组 | ||
8、5月20日前,指标牵头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交总结报告。 |
报告组 | ||
汇总整改阶段 |
5月26日–6月20日 |
9、各单位进行整改,查漏补缺。 10、五型党支部评选。 11、创先争优满意度测评及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和党员发挥作用测评。 |
指标牵头单位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
12、6月20日前,学校自查报告及特色报告撰写、修改、定稿及上报市委教工委。 |
报告组 | ||
13、6月20日前,重点检查专项牵头单位上交专项总结报告、检查材料。 |
材料组 报告组 | ||
迎接检查阶段 |
6月21日–9月15日 |
14、撰写书记讲话稿; 15、汇编和印刷相关文件。 16、整理检查材料。 17、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8、营造迎接检查的氛围。 19、制定接待方案。 |
组织组 报告组 材料组 宣传组 接待组 |
附件2:
《基本标准》指标牵头单位一览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指标牵头单位 |
主要工作任务 |
1 |
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
学校办公室 |
1、对照《基本标准》自查近五年来的建设情况。 撰写所牵头指标的总结报告。 2、负责所牵头指标的整改提高。 3、指导和督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相关建设。 4、推荐所牵头指标的特色工作。 |
2 |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组织部 | |
3 |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 |
组织部 | |
4 |
反腐倡廉建设 |
纪检审 | |
5 |
宣传思想工作 |
宣传部 学工部 | |
6 |
安全稳定工作 |
保卫处 | |
7 |
统战工作 |
统战部 | |
8 |
离退休干部工作 |
离退休办公室 | |
9 |
群众团体工作 |
工会 团委 | |
10 |
特色工作 |
组织部 |
附件3:
重点检查专项牵头单位一览表
序号 |
重点检查专项 |
牵头 单位 |
检查材料/场所建设 |
1 |
校院两级决策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
学校办公室 |
1.围绕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制定的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决策制度文件,学校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章程或制度文件; 2.学校党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3.院(系)党政联席会决策制度文件,院(系)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文件; 4.院(系)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
2 |
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落实情况
|
组织部 |
1.学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须包括干部基本信息和近5年学习培训学时数); 2.学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典型材料,可提供1-3次干部培训的纪实材料; 3.学校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经验、特色、创新材料。 |
3 |
党支部建设情况
|
组织部 |
1.学校党委关于党支部建设的规章制度; 2.学校基层党支部设置情况和规模(含最大、最小和平均值),以及在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学生社区、学生社团和流动党员集中的领域建立党支部的有关资料; 3.高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队伍建设有关统计数据; 4.基层党支部书记选配及培训的有关资料; 5.教师党支部书记待遇落实的有关资料(含兼行政职务比例,落实津贴补贴、工作量等情况); 6.基层党支部在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有关资料; 7.党员和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建立的有关资料; 8.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和党员发挥作用测评结果; 9.学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关于党支部定级及整顿落后党支部情况; 10.其他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有关材料。 |
4 |
党员发展工作 |
组织部 |
1.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党员的规章制度; 2.学校党委发展党员规划; 3.学校党委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召开会议、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检查等工作材料; 4.党组织针对落实组织员制度采取措施的材料; 5.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有关材料; 6.预备党员教育培训的有关材料; 7.在学生、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统计资料及总结材料; 8.学校2007-2011年发展党员情况; 9.其他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关材料。 |
5 |
教职工思想工作
|
宣传部 |
1.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文件和师德规范等; 2.学校和院系等各个层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情况; 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和特色活动情况; 4.结合教师思想动态和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情况; 5.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情况; 6.教师师德状况、学生测评及师德一票否决制落实情况。 |
7.学校教师思想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 |||
6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学工部 |
1.辅导员队伍建设,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辅导员的队伍配备、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等; 2.辅导员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情况; 3.大学生心理健康普及性必修课程开设情况; 4.学生班集体建设情况; 5.针对学习困难等学生群体的指导、服务情况; 6.在重大事件及敏感期开展思想引导工作情况; 7.学生对工作覆盖面的评价及反馈。 |
8.辅导员工作、心理咨询中心及学业指导室等场所建设。 | |||
7 |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
保卫处 |
1.学校党政班子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市委教育工委等四部门关于在高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基本标准》的相关会议记录和材料; 2.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等相关材料; 3.学校对照“平安校园”《基本标准》进行自查、评估,找准问题、明确改进措施的相关材料; 4.学校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考察培训活动和阶段性会议的有关资料; 5.反映学校自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以来,所取得工作成果的相关资料; 6.反映学校后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安排的相关资料。 |
7.技术防范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和安全服务管理中心建设; 8.1-2个学生公寓,重点检查公寓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建设等情况; 9.学校保密部门设施设备建设。 | |||
8 |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 |
统战部 |
1.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文件)情况; 2.学校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相关规划,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机制情况; 3.学校贯彻落实《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办发〔2010〕23号文件)情况; 4.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挂职)校内外各级领导职务情况,有无校级党外干部,中层干部中党外干部的比例; 5.学校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情况。 |
9 |
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 |
统战部 |
1.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18号文件)情况; 2.学校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机制落实情况,是否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相应工作机制; 3.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在北京高校开展“六个一”活动的意见》(京教工〔2010〕27号文件)情况; 4.学校内部管理情况,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5.经费保障情况,人、财、物落实情况。 |
附件4:
基层党组织检查材料指南
1、院(系)党政联席会决策制度文件,院(系)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文件,院(系)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或纪要;
2、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党支部定级及整顿落后党支部材料;
3、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规章制度、会议研究记录、党员发展规划,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召开会议、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检查等工作材料;党员发展基础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党员谈话记录、征求群众意见等相关材料;
4、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的材料;教师党支部书记参加系(教研室)务会议情况;
5、基层党支部在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有关材料;党员和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建立的有关资料;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和党员发挥作用测评结果;党支部立项活动材料;
6、分党校开展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培训的材料;
7、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材料;
8、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材料;
9、党支部工作手册;
10、其它党建工作材料。
附件5:
《基本标准》集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吉春
副组长:刘超美 郑文红 宋海宁
成 员:雷京 刘尊忠 张晓新 马韩增 李全永 陈俊平 高杨文 王奇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主任:雷京,负责总体进度协调。
二、工作小组
(一)组织组: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督促各单位自查和整改。
负责人:马韩增
成 员:王奇志 高杨文 陈俊平 于春荣
(二)报告组:负责撰写自查报告和领导讲话稿。
负责人:雷京
成 员:李新宇 王晓林 杨蕻
(三)材料组: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的材料整理、汇总全校材料。
负责人:李全永
成 员:胡婷 李东娟 宁阳
(四)宣传组:负责营造整体氛围、制作宣传材料、汇编党建成果。
负责人:张晓新
成 员:王新营 蔡晓宇
(五)接待组:负责协调上级检查组进校的各项活动。
负责人:刘尊忠
成 员:叶霞 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