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机关党委为教师党员设立“党员示范岗” 亮明身份上岗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学校《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全体机关教工党员在集体佩戴党徽的基础上,设立“党员示范岗”,亮明身份上岗。
“党员示范岗”牌身正面左上角印有“共产党员示范岗”,中间左侧留有粘贴本人照片和本人签名的空白,中间是由“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四个必须”组成。“党员示范岗”牌身反面印有四条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设立“党员示范岗”标牌,就是要求教工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铭记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为党工作,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都要铭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严守党的纪律,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身作则,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力争使自己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行动的示范。党员干部要给普通党员示范,普通党员要给群众示范,并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机关党委要求,机关各部门全体教工党员在本人办公区的明显位置处,放立已贴上本人照片、本人签名的“党员示范岗”标牌,亮明身份上岗。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党员干部要带头亮明身份,带头示范,立足岗位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