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具体格式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使各单位撰写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处级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现根据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最新要求,对各单位班子和党员处级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格式提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和各位党员处级干部按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安排(党群办发(2013〕6号)”要求上报对照检查材料,并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以参照材料见附件2。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2:可参照材料(登陆数字校园下载)
附件1:关于规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具体格式的通知(登陆数字校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