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以“学习雷锋·身边榜样”为主题,以“学习雷锋精神、践行北京精神”为主线,以“帮助他人、快乐自己”、“人人学雷锋、校园更美好”、“举手之劳、温暖社会”为宣传口号,在学校唱响弘扬雷锋精神主旋律。
二、参与对象
全校各级各类党、团、学组织(各班级);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服务师生、助人为乐。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日常生活中竭力帮助他人、服务集体,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科普宣传等实践活动,有突出实绩,受到较好评价。
(2)敬业爱学、尽职尽责。在学习、工作中态度端正,表现优异,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取得较为突出的学习成绩或工作成效。
(3)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勤奋努力、刻苦拼搏、积极创新、不折不挠,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坚忍不拔、自尊自强,在科研、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勇敢面对生活逆境方面有突出表现。
(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生活作风朴实俭省,为人谦虚谨慎,注重环保节能,爱惜资源环境。
凡满足以上一个或几个条件的学生个人,均可申报“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个人。
2.“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组织评选条件
(1)爱校明德,服务师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根据学校和师生需要举办精品活动,效果较好。
(2)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组织内部有浓厚的文化氛围,组织成员精神面貌良好,对组织认可度高,关系和谐、互帮互助,积极进取、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声誉。
(3)奉献爱心,志愿服务。长期组织进行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科普宣传等实践活动,有突出实绩,受到相关单位的较好评价。
凡满足以上一个或几个条件的党、团、学组织,均可申报“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组织。
四、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不限。
五、报名方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请于4月5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送各学院学工组。
六、表彰宣传
学工部团委将组织进行集体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激励,并在全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扬先进个人和组织的事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0261032 wangbinglan@bigc.edu.cn
学工部 团委
2012年3月16日
(起草:王冰蓝 审核:蔡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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