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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典型的通知
2012-03-19 08:08:07 来源:校团委 作者:

    一、活动主题

    以“学习雷锋·身边榜样”为主题,以“学习雷锋精神、践行北京精神”为主线,以“帮助他人、快乐自己”、“人人学雷锋、校园更美好”、“举手之劳、温暖社会”为宣传口号,在学校唱响弘扬雷锋精神主旋律。

    二、参与对象

    全校各级各类党、团、学组织(各班级);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服务师生、助人为乐。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日常生活中竭力帮助他人、服务集体,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科普宣传等实践活动,有突出实绩,受到较好评价。

    (2)敬业爱学、尽职尽责。在学习、工作中态度端正,表现优异,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取得较为突出的学习成绩或工作成效。

    (3)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勤奋努力、刻苦拼搏、积极创新、不折不挠,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坚忍不拔、自尊自强,在科研、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勇敢面对生活逆境方面有突出表现。

    (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生活作风朴实俭省,为人谦虚谨慎,注重环保节能,爱惜资源环境。

    凡满足以上一个或几个条件的学生个人,均可申报“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个人。

    2.“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组织评选条件

    (1)爱校明德,服务师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根据学校和师生需要举办精品活动,效果较好。

    (2)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组织内部有浓厚的文化氛围,组织成员精神面貌良好,对组织认可度高,关系和谐、互帮互助,积极进取、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声誉。

    (3)奉献爱心,志愿服务。长期组织进行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科普宣传等实践活动,有突出实绩,受到相关单位的较好评价。

    凡满足以上一个或几个条件的党、团、学组织,均可申报“学习雷锋·身边榜样”先进组织。

    四、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不限。

    五、报名方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请于4月5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报送各学院学工组。

    六、表彰宣传

    学工部团委将组织进行集体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激励,并在全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扬先进个人和组织的事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0261032 wangbinglan@bigc.edu.cn

 

学工部 团委

2012年3月16日

(起草:王冰蓝  审核:蔡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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